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国家林业局回应“农民挖3株兰草被判刑”:非重点保护植物

 1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4-21 9:43:13
导读: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称,河南省卢氏县农民秦某在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采挖了3株兰草,被森林民警查获。经鉴定为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4月20日,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目前...

国家林业局回应“农民挖3株兰草被判刑”:非重点保护植物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称,河南省卢氏县农民秦某在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采挖了3株兰草,被森林民警查获。经鉴定为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4月20日,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目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官方只发布了第一批,蕙兰不在其中,并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同日,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工作人员经咨询该厅保护处负责人后,回应澎湃新闻称,河南省未修订过河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目前只有一批,于2005年公布。

中国已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华盛顿公约,CITES),将包括蕙兰在内的所有兰科植物列入附录I和附录II。

该公约第二条基本原则的第四款明确规定,“除遵守本公约各项规定外,各缔约国均不应允许就附录Ⅰ、附录Ⅱ、附录Ⅲ所列物种标本进行贸易。”

前述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法律条文,并没有要求CITES附录I和附录II中的植物按照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监管保护。

4月19日晚,上海辰山植物园科普部工作人员陈尚君(化名)告诉澎湃新闻,野生兰花资源已经非常濒危。蕙兰是兰花的一种,兰花也被称为兰草。

陈尚君表示,人们对兰花有一种近乎变态的追求,要么是采挖带回欣赏,要么药用,这两种倾向都导致野生兰花资源遭到人为破坏。如石斛,科学上证明并无那么高的药用价值,却被炒作得很热。

植物科普爱好者郑炜告诉澎湃新闻,野生兰花主要依靠种子繁衍,但其种子萌发率很低,加上其生长环境挑剔,以及人们的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已比较稀少。

陈尚君表示,兰花等兰科植物对良好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很高,它们大多原生在环境较好的热带或温带的森林里,高度适应昆虫传粉,比如蜜蜂、蛾子授粉。因此,它们与昆虫的关系密切。环境一旦变化,平衡一旦被打破,它们就很难生存下去。兰科植物的种类在植物界几乎是最多的,大约有两万种,但几乎都属于保护植物。

据陈尚君介绍,从园艺角度,人们种植的兰花包括国兰和洋兰两种。洋兰的花朵较大,色泽鲜艳,大多没有香气,商业化繁育已经比较成熟。

国兰是中国传统文人墨客喜欢的一种兰花,叶子飘逸,花朵清瘦,香气浓郁,被认为“有气质”,原种一般是野外采挖的。蕙兰是国兰的一种。

陈尚君认为,秦某很可能明明知道是兰花,才去采挖,甚至有采挖后出售的倾向,而不太可能是挖野菜时误挖到兰花。

之所以持这样的观点,陈尚君解释说,蕙兰等兰花,与野菜明显不同。虽然兰花无毒,但人们不会将兰花当作野菜食用。因为兰花的叶片革质,比较坚硬,不能食用。

郑炜介绍说,兰花的叶片是多年生,常年碧绿,叶片比较坚硬,不像其它草本植物的叶片那样柔软。蕙兰一般是夏天开花,秋天结种子。它每年都会开花、结种,但从种子萌发到初次开花,要历时三年。

郑炜表示,秦某案件的案情细节披露不多,被采挖的蕙兰品种未予公布,价值难以确定。此外,野生蕙兰的品相一般不佳,价格不高。

据陈尚君介绍,野生蕙兰有按芽的个数出售的,比如一个芽50元,一棵可能十个芽,按500元计,也有品相不佳的,甚至按斤出售。

陈尚君希望,秦某这一案件能引起林业部门和当地政府对野生兰科植物保护工作的重视。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