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厦门男子酒后强奸同事10岁女儿 女孩得知“猥亵”含义后告诉母亲 未成年人性教育从几岁开始好

 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快报  发布时间:2017-04-27 14:05:38
导读:  原标题:禽兽!厦门男子酒后起色心,竟对同事女儿下手!直到女儿拿报纸问她,妈妈才惊呆了… 今年3月中旬,40多岁的邱某刚搬新家不久,他邀请同事的女儿小花(不到10岁),及其弟弟来新家中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儿子玩耍, 当晚邱某喝了一两左右的劲酒后,便将小花的弟弟和邱某的儿子支开,让他们到楼下小区内玩耍,...

厦门男子酒后强奸同事10岁女儿 女孩得知“猥亵”含义后告诉母亲 未成年人性教育从几岁开始好

 

  原标题:禽兽!厦门男子酒后起色心,竟对同事女儿下手!直到女儿拿报纸问她,妈妈才惊呆了…

  今年3月中旬,40多岁的邱某刚搬新家不久,他邀请同事的女儿小花(不到10岁),及其弟弟来新家中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儿子玩耍,

  当晚邱某喝了一两左右的劲酒后,便将小花的弟弟和邱某的儿子支开,让他们到楼下小区内玩耍,邱某自己将小花留下带入卧室

  在卧室中,邱某将小花上衣和裤子一齐脱下,对小花实施了性侵行为,直到近日小花拿着一份报纸,问妈妈报纸上的“猥亵”什么意思,小花母亲大概解释了一下意思。

  随后小花就把自己经历的事写了两张纸条给她母亲,纸条内容反映小花被邱某猥亵

  小花母亲看到纸内内容后极!其!震!惊!

  因怀疑女儿被性侵,她立即报警,很快邱某到案做了有罪供述

  检察官:

  犯罪嫌疑人邱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强奸罪。

  就在今天导报记者从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涉嫌强奸的男子邱某,近日已被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检察官提醒说近来年许多性侵案例发生在熟人之间,对此广大家长应该提高警惕

  也要提醒自己的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性侵害很重要!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