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了给嫂子出头,将他人打伤。5月15日,记者从长治市郊区法院获悉,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男子胡某,小学文化。2015年2月20日,胡某接到哥哥打来的电话称,嫂子郭某与胡某某发生争吵,导致郭某手指受伤。接到电话后,胡某便开车来到长治市郊区长北永安巷。在那里,胡某与胡某某... |
为了给嫂子出头,将他人打伤。5月15日,记者从长治市郊区法院获悉,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男子胡某,小学文化。2015年2月20日,胡某接到哥哥打来的电话称,嫂子郭某与胡某某发生争吵,导致郭某手指受伤。接到电话后,胡某便开车来到长治市郊区长北永安巷。在那里,胡某与胡某某发生争执。之后,胡某与他人将胡某某头面部、胸部等部位打伤。事发后,胡某某报案。2016年9月21日胡某被太原市铁路公安处查获并羁押。经鉴定,胡某某面部所受损伤已构成轻微伤,头部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胸部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眼部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其所受损伤构成七级伤残。
案发后,胡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胡某某损失155000元,胡某某表示对胡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法院认为,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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