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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古浪县石门山村村支书韩国仁性侵智障幼女获刑9年 女孩已搬新居(图)

 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5-19 8:59:12
导读: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6年,媒体曾经报道甘肃古浪县一村支书涉嫌性侵智障幼女蓉蓉(化名)一案。目前,该案有了最新进展,古浪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案情称,2017年5月17日,古浪县人民法院对黄羊川镇石门山原村支书韩国仁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韩国仁有期徒刑九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国仁在任古浪...

  

甘肃古浪县石门山村村支书韩国仁性侵智障幼女获刑9年 女孩已搬新居(图)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6年,媒体曾经报道甘肃古浪县一村支书涉嫌性侵智障幼女蓉蓉(化名)一案。目前,该案有了最新进展,古浪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案情称,2017年5月17日,古浪县人民法院对黄羊川镇石门山原村支书韩国仁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韩国仁有期徒刑九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国仁在任古浪县黄羊川镇石门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6年7月24日下午,在石门山村被害人蓉蓉(未满十四周岁)家中将其奸淫,事后被告人韩国仁给蓉蓉现金30元,要求蓉蓉不要将此事告诉家人,并承诺为她购买手机。户籍信息显示,韩国仁出生于1959年,蓉蓉出生于2004年。
  “同月27日,被告人韩国仁再次将蓉蓉哄骗到原古浪水泥厂附近树丛旁后予以奸淫。同日下午,被告人韩国仁又先后在古浪龙泉公园展览厅巷道内、水关路拆迁废弃的院落中对被害人蓉蓉实施奸淫。后在黄羊川街一手机店内为她购买手机一部。同月29日,被告人韩国仁以帮助蓉蓉办手机卡为由,将蓉蓉带至自己家中,对其进行奸淫。”该官方微信介绍。经鉴定,被害人蓉蓉患有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无性防卫能力。案发后,被告人韩国仁用语言威胁被害人蓉蓉的亲属,后潜逃至新疆托克逊县,于2016年8月10日被当地警方抓获。
  记者在一份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6)甘0622刑初138号的文书中看到:“被告人韩国仁当庭辩解,其只奸淫被害人蓉蓉一次,起诉书指控的其余四次都不存在。”事情果真是如此吗?蓉蓉的姑姑认为,判决书中证词显示:“我听了以后,觉得虽然蓉蓉智商不正常,但是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这种事说谎,我就带着蓉蓉去古浪县人民医院做妇科检查,检查结果是蓉蓉处女膜破裂。”
  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1日,经古浪县人民医院诊断,蓉蓉外阴发育正常,未见异常,阴道口处女膜3点处有一约0.4cm的小旧裂痕。同时,姑姑手机短信证明,案发后与韩国仁有过沟通,韩国仁威胁过她姑姑。“我被大队书记‘玩’了……当时家里就剩下我和书记两人,我走到哪里,村上的书记就跟到哪里,到爷爷、奶奶住的那个屋里,村上的书记就跟进来了,把我挤在了炕上……”蓉蓉在证词上详细叙述了整个事件过程。
  有人会有疑问,既然蓉蓉智障,她所说的话是否准确?记者在去年曾两次到蓉蓉家进行实地探访,即便蓉蓉存在智障问题,但是行为想法极其懂事。
  在第二次探访时,蓉蓉告诉记者,在家中被韩国仁性侵时,她曾经想拿起门后的农具砸韩国仁,但是最终怕给家里带来“麻烦”而作罢。判决书显示:“经查,被告人韩国仁奸淫被害人蓉蓉五次……证据链完整,来源合法,证据之间的矛盾可以合理排除,故对被告人韩国仁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
  古浪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国仁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诱骗等手段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严重侵害幼女身心健康,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韩国仁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且蓉蓉患有精神发育迟滞,更要依法从严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蓉蓉因遭受性侵害后花费的医药费794元,交通费374元,依法应由被告人韩国仁赔偿。综上,根据被告人韩国仁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韩国仁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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