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名日本间谍被抓:间谍行为最高可判死刑】据日本共同社援引日本政府有关人士透露,中国有关部门于今年3月在山东省和海南省拘留6名日本男子。据消息人士透露,被拘留的6名日本男子年龄介乎20到70多岁,他们被指控从事间谍活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 资料图:日本对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活动屡见不鲜 早前报道 日... |
【6名日本间谍被抓:间谍行为最高可判死刑】据日本共同社援引日本政府有关人士透露,中国有关部门于今年3月在山东省和海南省拘留6名日本男子。据消息人士透露,被拘留的6名日本男子年龄介乎20到70多岁,他们被指控从事间谍活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
资料图:日本对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活动屡见不鲜
早前报道
日本共同社称,2015年5月至6月,先后有4名日本人在中国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被捕。除来自札幌的男性外,还有一名50余岁男子(爱知县)在浙江被捕;一名50余岁的朝鲜族男子(神奈川县)在辽宁丹东被捕;一名50余岁女性在上海被捕。四人目前均已被起诉。
除上述四人外,另据国际在线消息,2016年7月还有一名来自中日交流团体的日本男性负责人被逮捕,并于2016年底受审。
日本官房长官否认间谍活动
日方一直否认有日本人从事间谍活动。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多次否认称,日本政府不会向海外派遣情报人员。
根据中国法律,间谍行为最高可判死刑。中国2014年11月出台了《反间谍法》,首次明确了间谍行为的法律定义,表现出严惩间谍行为的坚决态度。(综编/海外网刘子源)
哪些人最容易被策反?
据国家安全机关统计,目前被境外间谍机关策反的群众并不罕见,退伍军人、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以及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人员等,都是其着重关注的对象。尤其是一些年轻的网友,很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境外人员利用。
根据我国《反间谍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不明情况,被诱骗落入境外间谍机关的圈套,一定要终止违法行为。如果受到对方威胁,不要害怕,更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予以奖励。
国外间谍策反套路
近期,我国媒体连续披露两起普通公民被外国间谍拉拢、策反的案件,让人扼腕痛惜之余,不禁惊呼:小心!间谍就在身边!
案例一
帮境外“记者”窃取“新闻素材”
数百份军事目标资料卖近10万元
曾供职于辽宁某企业的韩某,因故失业后经济上比较拮据,于是通过互联网发布求职信息。不料,他很快被网上自称“记者”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盯上。对方告诉韩某需要新闻报道素材,让他去某涉军目标附近就业。为了表达诚意,该“记者”很大方地给韩某汇来1万多元作为定金。
面对到手的金钱诱惑,韩某虽有些疑虑,但一想到自己追求的奢华生活,顾不上考虑就满口答应了。在这名境外谍报人员的直接指令下,韩某顺利进入某单位应聘成功,之后多次利用工作之便,用手机偷拍大量某重大军工项目照片,传到境外给对方。拿到钱款后,韩某又遵照该“记者”的遥控指挥,先赴北京参加国防技术项目推介会,现场搜集了大量录音、照片等资料;接着又专程前往辽西某地拍摄了另一组重要军事目标的照片。短短数月,这份“兼职”为韩某赢来近10万元的巨额报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8月,国家安全部门依法对韩某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1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犯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案例二
为境外“主编”偷拍现场画面
数百张军事基地照片卖了4万元
青岛某企业员工曹某,工作之余常到网上寻找赚钱的机会,在好几家求职网站都投了个人简历。不久,一名自称某军事杂志社的“主编”打来电话,说有现场考察员的工作适合他,并许以高额薪酬。动心的曹某没多想就答应下来。
每到周末或节假日,曹某就按照“主编”的指示,到附近的军事基地转悠。一次,曹某扛着新装备偷偷潜入某军用机场,成功拍摄航母基地内的照片传给“主编”。对这一次成果,境外间谍“主编”不仅大加赞许,还立即汇来了一笔丰厚的酬金,以示鼓励。激动的曹某点着厚厚一沓钞票,突然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以至于他自己都怀疑对方是不是真的“主编”。远在境外的“主编”似乎也“看”穿了曹某的心思,发来一封电子邮件,几乎让他无路可退:“你的照片很有价值,已经发到国外了,如果有人举报你,自己想想后果吧!”
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曹某,不得不继续心惊胆战地为境外组织效力。2014年4月20日,经缜密侦查,山东省国家安全机关在曹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当场起获照相机、望远镜、笔记本电脑等涉案工具。工作人员还透露,那位“主编”实际上是国家安全机关关注已久的一个境外间谍人员,他在网上有很多身份,如某新闻杂志社编辑,某咨询公司业务主管等。
虽然明知自己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但曹某在境外谍报人员的利诱和胁迫下没有及时悬崖勒马,结果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今,他已经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法律的审判。
背景提示
习主席高度重视国家安全问题,曾明确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进一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转型,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值得警惕的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核心领域、要害部门和重点目标的情报窃密,以及重要涉密人员的渗透策反活动,一刻也没停止过。这次修法主动适应国家安全环境新变化,定位明晰,重点突出,更利于反间谍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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