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河北武邑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孟某(科级干部)涉嫌猥亵21岁男子并导致其跳楼自杀

 20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5-31 16:21:09
导读:今日(5月3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独家从河北景县警方获悉,因涉嫌在景县一家酒店强制猥亵一名21岁男子并导致其跳楼自杀,武邑县一名正科级纪检干部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武邑县纪委确认,孟某某系武邑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5月29日起,自称被害人家属的网友发帖称,5月9日,21岁的武邑籍退伍复员人员高某某,被...

今日(5月3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独家从河北景县警方获悉,因涉嫌在景县一家酒店强制猥亵一名21岁男子并导致其跳楼自杀,武邑县一名正科级纪检干部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武邑县纪委确认,孟某某系武邑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

5月29日起,自称被害人家属的网友发帖称,5月9日,21岁的武邑籍退伍复员人员高某某,被武邑县纪检干部孟某某以谈事为名带至景县一家酒店吃饭。当晚,高某某曾通过微信告诉家人,自己被孟某某留下住宿,并称孟“是个同性恋”。家人赶到景县时,发现高某某已经坠楼死亡。

今日下午,河北武邑县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孟某某系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正科级干部,目前已“不在单位”。

随后,景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此案的一名张姓警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警方即控制了孟某某。经查,高某某系跳楼自杀,生前曾遭受孟某某猥亵。5月下旬,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并导致严重后果,将孟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