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福建泉州男子出狱4天就杀人 将情人杀害肢解抛尸河沟 揭秘男子杀人原因

 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北京时间  发布时间:2017-06-02 12:00:07
导读: 台海网6月2日讯据泉州网报道,去年4月11日早上,泉州市区博东路内沟河发现一具被分解的女性尸体,经确认为安溪人小梅(化名)。丰泽警方经过10个小时奋战,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任某春。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任某春被控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4月6日晚上6点...

  台海网6月2日讯据泉州网报道,去年4月11日早上,泉州市区博东路内沟河发现一具被分解的女性尸体,经确认为安溪人小梅(化名)。丰泽警方经过10个小时奋战,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任某春。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任某春被控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4月6日晚上6点多,刚出狱4天的任某春以帮忙贩卖茶叶为由,将小梅约至泉州市区北峰街道的出租房内。后来,小梅表示要回安溪老家,遭到任某春的反对,两人发生了争执。其间,任某春掐住小梅的脖子,并抓住她的头发,使其头部受到多次撞击,造成颅脑严重损伤死亡。4月8日凌晨两点多,他将小梅的尸体分成多块,分别抛到北峰街道一内沟河内及岸边。

  此外,任某春还将小梅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和12盒茶叶拿走,并以1300元的价格销赃给杨某。检方认为,任某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之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因其曾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本次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50%,应当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庭审上,任某春对检方指控他杀害小梅的事实没有异议,不过对盗走小梅财物的指控翻供。任某春称,他跟小梅早在2009年就认识,多年来两人一直有联系,属于“情人”关系。“我当时不是有意要杀死她。”他辩称,因为小梅找他借2.5万元未还,当晚要求她归还,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2009年以后,你基本上在监狱关着,哪有钱借给小梅?你有钱,还需要盗窃和抢劫吗?”法官的几句话,直中任某春的要害,他哑口无言。

  庭上,小梅的家属同时向任某春提起了约45万元的民事赔偿。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黄墩良)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