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浙江嘉兴两兄弟用垃圾堆焚烧病死父亲尸体被刑拘 因怕火化费太贵无法承担

 3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6-09 17:25:44
导读: 6月9日从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6日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垃圾堆放点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尸体。经查,该具尸体为53岁的云南人刘某清,他的2个儿子在其病死后,将尸体运至某垃圾堆放点私自焚烧。目前,兄弟两人因涉嫌毁坏、侮辱尸体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据死者刘某清的两个儿子刘某勇(哥哥)及刘某林(弟弟...

浙江嘉兴两兄弟用垃圾堆焚烧病死父亲尸体被刑拘 因怕火化费太贵无法承担

 

6月9日从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6日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垃圾堆放点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尸体。经查,该具尸体为53岁的云南人刘某清,他的2个儿子在其病死后,将尸体运至某垃圾堆放点私自焚烧。目前,兄弟两人因涉嫌毁坏、侮辱尸体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据死者刘某清的两个儿子刘某勇(哥哥)及刘某林(弟弟)向警方交代,其父于6月4日晚18时许因病在南湖区大桥镇一出租房内去世。6月5日凌晨1时许,刘某林驾驶向同事借来的发快递的电动三轮车,刘某勇负责照看,将刘某清遗体拉至大桥镇某垃圾堆放点,用事先准备好的柴油浇在刘某清遗体上私自焚烧后离开现场。
据刘氏兄弟二人交代,他们之所以私自焚烧父亲遗体,一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二是怕殡仪馆的火化费用太贵无法负担。
澎湃新闻9日从嘉兴市殡仪馆了解到,如果家属将亲人遗体运至该殡仪馆,火化费用为310元,如用殡仪馆的车辆将亲人遗体从南湖区大桥镇运送火化,总费用为600余元。
6月8日晚,刘某勇、刘某林二人因涉嫌毁坏、侮辱尸体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