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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案件被执行人长期跟踪滋扰女法官 因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2个月

 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浪新闻  发布时间:2017-06-14 17:27:12
导读:  辱骂办案人员、滋扰尾随法官,别以为是小事。近日,一名长期滋扰,甚至跟踪尾随白云区女法官的当事人因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2个月。 据了解,近年来,干扰审判工作秩序、对抗审判执法、威胁司法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屡屡发生。白云区法院日前披露了类似案例,给案件当事人提了个醒。 白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

广州白云区案件被执行人长期跟踪滋扰女法官 因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2个月 

  辱骂办案人员、滋扰尾随法官,别以为是小事。近日,一名长期滋扰,甚至跟踪尾随白云区女法官的当事人因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2个月。

  据了解,近年来,干扰审判工作秩序、对抗审判执法、威胁司法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屡屡发生。白云区法院日前披露了类似案例,给案件当事人提了个醒。

  白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为确定劳动合同上的签名是否为本人所签,当事人阿龙在庭审中申请笔迹鉴定,双方协商确定了鉴定机构,白云法院依法委托鉴定。但阿龙随后不予承认其庭审中与对方协商确定的鉴定机构,要求重新确定。办案人员告知其要求不符合规定不予更换后,阿龙进而对办案人员破口大骂,用语粗鄙。虽告知其辱骂司法人员后果严重,其仍不予停止。白云法院决定对其罚款并批评教育。最终,阿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达了歉意。

  另一宗案例中,薛某毛是白云法院一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该案全部执行完毕后从2011年起,长期滋扰白云法院执行局女法官,甚至跟踪尾随该名女法官回家并企图进入其住所内。经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此案提交公诉机关审查起诉。白云法院对案件的调查积极配合,后经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理,认定薛某毛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上述行为不仅极大的浪费了司法资源,严重威胁到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更给法官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和心理阴影,严重影响了司法人员正常履职。

  干扰审判工作秩序、对抗审判执法、威胁司法人员人身安全主要类型:

  1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品进入法院参加诉讼;

  2因对判决或执行不满而哭闹耍赖,闹访缠访;

  3言语侮辱、威胁办案工作人员;

  4骚扰、跟踪法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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