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浙江嘉兴海宁市袁花镇一家超市老板夫妇遭杀害被藏尸床底 凶手杀人后还冒充柜员收银(组图)

 4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6-23 9:53:24
导读: 昨天,一个关于嘉兴海宁市袁花镇一家超市有两人被杀的惊人消息迅速通过微信、网站等媒介传到无数人的手里,引起广泛关注。案件到底怎么回事?被杀的人是谁?网络上有关该案件传言到底是真是假?就此事,记者赶到袁花镇展开调查。藏尸床底? 袁花镇集镇中心的龙山路与联红路交汇处这一带,是袁花镇最繁华的地段,有银行、...

浙江嘉兴海宁市袁花镇一家超市老板夫妇遭杀害被藏尸床底 凶手杀人后还冒充柜员收银(组图)

 

昨天,一个关于嘉兴海宁市袁花镇一家超市有两人被杀的惊人消息迅速通过微信、网站等媒介传到无数人的手里,引起广泛关注。案件到底怎么回事?被杀的人是谁?网络上有关该案件传言到底是真是假?就此事,记者赶到袁花镇展开调查。
藏尸床底?

浙江嘉兴海宁市袁花镇一家超市老板夫妇遭杀害被藏尸床底 凶手杀人后还冒充柜员收银(组图)

 


袁花镇集镇中心的龙山路与联红路交汇处这一带,是袁花镇最繁华的地段,有银行、超市、饭店、网吧等。
跨世纪超市,位于路口西北百多米远,它的左边是一家小饭店,右边则是一家洗车店和烧烤店,命案就发生在超市里。

浙江嘉兴海宁市袁花镇一家超市老板夫妇遭杀害被藏尸床底 凶手杀人后还冒充柜员收银(组图)

 

超市位于一幢5层楼高的一楼,下午5点钟,超市门口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有的专门开车赶到这里看,有不少交警在路上维持秩序。
超市大门安装了塑料门帘,从门帘缝望进去,里面灯火通明,吊扇也开着。如果不是警察进进出出,实在看不出什么异样。
隔一会儿,又有几名带口罩、拎着箱子的警察进入超市。
记者从周边店铺老板那里得知,死者确实是一男一女,年龄50多岁。至于死者是哪里人各说不一,有说是温州人,有说是丽水人,有的还说是湖州人。

"他们是两口子,超市的老板是女的弟弟。"附近一家陕西餐馆的老板告诉记者。
超市旁边小饭店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凶手将死者杀死后藏在床底下,上午才被发现的。
烧烤店老板娘也是这种说法,她说,这对夫妻就住在超市里的一个房间里。"这家超市开了3年多,平时都是这对夫妇在看管。这家超市算是这一带比较大的超市,经常要营业到凌晨一两点钟。"
小饭店老板的父亲告诉记者,前天上午10点,自己还见过女死者一面。
"平时大家都忙,也就是买东西的时候会打声招呼,到底发生什么事我也知道。不过,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要将两人都杀掉呢?"
凶手冒充柜员?
有人说,今天之所以发现这对夫妇被藏尸床底,是超市老板发现找不到人,打手机也打不通后才报警的,警察赶到后帮忙寻找,结果就从床底下找到了这对夫妇的尸体。
凶手到底是谁呢?这对夫妇又是什么时候被杀害的呢?在记者所有接触过的周边店铺老板处得知,这对夫妇是前天晚上遇害的。
在超市旁边饭店吃饭的中年女子向记者透露,她认识的一个小伙子6月20日晚上去超市买烟,结果发现天天在超市里卖货的那对夫妇并不在,柜台里面换成一名陌生的男子,年龄30岁不到。"那个小伙子告诉我,陌生男子举止有些怪异,不但脖子上有受伤的痕迹,而且对货品非常不熟悉,收银机也没看到。小伙子无意中问怎么没有收银机,陌生男子回答说拿去修理去了。小伙子并没在意,买了东西就走人了。"
一名顾客告诉陕西面馆的老板,说自己当天晚上去超市买东西时也见过这名陌生男子。奇怪的是,这名男子似乎有些慌张,很多东西都不知道价格,而且收来的钱直接装入自己的口袋里。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得信息,这名陌生男子在超市可能卖了两天货物,然后不知去向。
有人认识凶手?
超市周边多名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认识这个男子李维(花名)嫌疑最大,因为有不少人证实李维就是他们在超市看到的那个陌生男子,而且现在也不知去向。
其中一名店铺老板告诉记者,那天超市老板闲着没事,就逛到超市去找姐姐和姐夫,一进门就看到李维在柜台里面卖东西。因为平时也认识李维,就问自己的姐姐和姐夫为啥不在,反倒是他来帮忙卖东西。李维回答说夫妇俩已经回老家,让自己来帮忙。
后来,超市老板还和李维去饭店吃了饭,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见李维。直到今天上午,超市老板无论怎么打电话都联系不上姐姐和姐夫,到超市也不见人,连李维也不见了,于是就报了警。

不过这名老板还说,李维经常来店里喝酒,对他很熟悉。"这个人胆子很小,别人借他1万元钱他去要债,结果还被打了一顿。回来跟我说不想再去要了。他很喜欢喝酒,不知道最近在做什么。"
昨天傍晚,记者向海宁警方提出采访该案件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还在侦破之中,要等案件告破才能接受采访。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