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北京首都机场五岁男孩逃票致航班延误五个小时 律师称逃票者和民航安检均有责任 逃票旅客将承担哪些责任

 4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北京时间  发布时间:2017-07-18 8:56:55
导读:  7月16日,有网友爆料,当天其在乘坐北京飞往上海的吉祥航空HO1252航班,因有人逃票,导致飞机延误近5个小时。 记者从一位乘客处了解到,当天一行五人搭乘飞机,而其中一名男童没买票就上了飞机,结果经乘务员核对发现其未购票便登机,于是让全体乘客下飞机重新安检,导致航班延误。对此,律师表示,逃票者和...

北京首都机场五岁男孩逃票致航班延误五个小时 律师称逃票者和民航安检均有责任 逃票旅客将承担哪些责任 

  7月16日,有网友爆料,当天其在乘坐北京飞往上海的吉祥航空HO1252航班,因有人逃票,导致飞机延误近5个小时。

  记者从一位乘客处了解到,当天一行五人搭乘飞机,而其中一名男童没买票就上了飞机,结果经乘务员核对发现其未购票便登机,于是让全体乘客下飞机重新安检,导致航班延误。对此,律师表示,逃票者和民航安检均有责任,其他旅客可向航空公司索赔。

  讲述:4岁男童逃票致航班延误5小时

  说到7月16日的遭遇,宋先生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当天上午,他乘坐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飞往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的吉祥航空HO1252航班,为了方便他定的头等舱,可原本定于早上6点55分起飞,却因一名男童未购票却登上了飞机,从而导致航班延误5小时。

  “两个成年男性,带着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大概4岁左右的男孩没买票,被查出来了。”宋先生说,正式登上飞机要经过安检、登机查票、乘坐摆渡车到达旋梯后再次查票三个流程,而这三道程序都未检查出男孩未买票。

  据其回忆,因为当时乘务员点人数,发现飞机上多出一人,于是经过三轮排查,小男孩被查出未买票,而他家长竟然询问能否补票。随后乘务人员将一行五人带下飞机,并且安排其他乘客也下飞机,让大家乘坐渡车重回航站楼,并再次乘坐摆渡车登机。“直到中午12点左右,飞机才正常起飞,晚点近五个小时。”宋先生说,自己原本安排的形成全被打乱,然而机场方面却没有任何说法。

  宋先生认为,男孩能逃票进入飞机是安检和查票的责任,而在处理过程中,他得知当天登机的检查,曾由国航地面服务部一名邹姓工作人员处理。这一说法得到吉祥航空的认可,其客服表示首都机场的地面服务确由国航提供。

  针对此事,宋先生表示已咨询律师,正在搜集资料准备起诉首都国际机场和逃票者。截至发稿,吉祥航空并未回应此事,首都机场则表示,目前正在核查中。

  律师:逃票者和民航安检均有责任

  针对此事,有不少网友存在不解,对此北京时间“此刻”咨询了相关律师,分析其中的几点疑问。

  疑问一:当发现男童逃票,为何让全体乘客下飞机?

  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刁伟民律师认为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无论比正常人数多或少,乘务员都会认为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要查人数,而发现人数不正常时,通过清舱即时排除隐患,是正常的流程。

  疑问二:逃票旅客将承担哪些责任?

  刁伟民律师表示,逃票行为涉嫌扰乱航空秩序,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疑问三:逃票者能通过层层关卡,安检和查票是否有责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霍继强律师表示,地面服务部以及机场安检人员都存在疏漏。他指出在安检时人、身份证和登机牌就应检查细致,不应出现5个人,却只有4个登机牌的情况。他指出,根据我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五章规定,民航安检机构应对旅客进行证件检查、人身检查等安全检查。而第八十三条指出,违反此规定的,由民航安检机构予以纠正,民航安检机构不履行职责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疑问四:因男童逃票而导致航班晚点,其他旅客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霍律师表示,航空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准时起飞。而现在出现航班延误的问题,航空公司应依约对乘客进行赔偿,而对乘客存在逃票行为而导致延误一事,航空公司可以再依法对涉嫌逃票的乘客进行追责。


关键词:逃票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