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图文无关 近日,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从侦办一起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案件入手,顺线追踪,深挖细查,经过8个多月艰苦细致工作,成功打掉一个以胡某为首、涉及30余人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侦破寻衅滋事案件29起。7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胡某、陈某等14名主要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有期徒刑。 2016年... |
图文无关
近日,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从侦办一起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案件入手,顺线追踪,深挖细查,经过8个多月艰苦细致工作,成功打掉一个以胡某为首、涉及30余人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侦破寻衅滋事案件29起。7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胡某、陈某等14名主要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有期徒刑。
2016年1月,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睢阳区某工地发生阻碍施工寻衅滋事案件。该案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新城分局迅速抽调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工作。专案民警通过外围调查、走访、调取视频监控信息,逐步掌握了该团伙涉案人员情况。经调查,办案民警查清了该团伙的部分犯罪事实,2016年2月,先后将涉案人员胡某、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得知,自2013年以来,由犯罪嫌疑人胡某统一策划,组织成立以陈某、高某英、苏某元、刘某玲为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以王某娥、张某玲、刘某玲等多名社会闲杂无业人员为成员的团伙组织,在市区及夏邑县、虞城县范围内非法插手处置各类债务纠纷、医疗事故、宅基地纠纷、拆迁补偿、邻里争执等经济、民事纠纷获得经济来源,每人每天“出场费”200元,进派出所或者受伤的人员另加钱,有时是承包费若干。
上述人员采取辱骂、殴打、侮辱、恐吓、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手段,逞强耍横,寻衅滋事,从中非法获利。该团伙成员大部分是女性,年龄大多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70岁。该团伙涉案人员多且身份特殊,为达目的,公然采取辱骂、脱衣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威胁伤害他人人身安全,引起群众恐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通讯员李春光
(商丘网—京九晚报)
播放数:610
播放数:543
播放数: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