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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男子醉驾撞人后将伤者抱到车内 路上再次发生车祸 致车辆燃烧

 1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7-08-19 9:46:31
导读: 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18日讯,8月18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该市日前发生一起“二次”交通事故,一男子驾车撞倒摩托车后,并没报警和向医院求助,而是扶起伤者到车内后继续行驶,没想到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第一次交通事故 8月12日凌晨2点38分,在泸州纳溪区二级路倒流河路口,一辆泸州开往纳溪的...

  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18日讯,8月18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该市日前发生一起“二次”交通事故,一男子驾车撞倒摩托车后,并没报警和向医院求助,而是扶起伤者到车内后继续行驶,没想到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第一次交通事故

  8月12日凌晨2点38分,在泸州纳溪区二级路倒流河路口,一辆泸州开往纳溪的小轿车撞上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本应该拨打电话报警,等交警来处理。可这位肇事司机并未报警,而是把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抱上后座驾车离开。

  第二次交通事故

  当这辆肇事车行驶几公里,到纳溪紫阳大道二期安置房十字路口时,车辆再次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致使车辆腾空飞起后飘移到路旁人行横道上,之后几秒内车辆迅速燃烧起来,直至烧成“光架架”。

  所幸,肇事者在车燃大火之前,急忙下车把伤者从后座内拖出。此次事故致伤者伤情加重,目前仍在昏迷中,肇事者也全身多处烧伤。

  交警告诉记者,经过对肇事者抽血检查,发现他的血液里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题为《泸州男子醉驾撞人把伤者抱上车继续行驶再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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