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发布 重污染红警期间污染物排放量须减少30% 空气持续爆表城市负责人将被约谈

 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17-08-25 14:37:16
导读: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发布重污染红警期间污染物须减30% 空气持续“爆表”城市负责人将被约谈 由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北京、天津等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迄今为止最严格、最具可操作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发布 重污染红警期间污染物排放量须减少30% 空气持续爆表城市负责人将被约谈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发布重污染红警期间污染物须减30%

  空气持续“爆表”城市负责人将被约谈

  由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北京、天津等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迄今为止最严格、最具可操作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天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今天发布的《行动方案》明确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污染物减少提出量化要求。其中,红色预警期间,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的排放量要减少30%。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环保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对京津冀区域大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同时,京津冀区域“2+26”城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空气质量排名,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开。

  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行动方案》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

  《行动方案》透露,2017年1、2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

  327个区县空气质量要排名

  “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方案》提出京津冀区域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要达标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

  不仅如此,《行动方案》还要求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要实时对外发布信息,监测权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

  《行动方案》指出,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大气治理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