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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寿县交警大队门口抬尸堵门续 两名主要违法嫌疑人被警方拘留 道歉称一时冲动

 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北京时间  发布时间:2017-08-26 8:52:30
导读:  2017年8月21日11时6分,汉寿县株木山街道居民赵某(男,31岁)驾驶湘J38**6未年检未保险的二轮摩托车,途径汉寿大道人民医院新址对面路段时,撞上道路隔离带的花坛而发生自翻事故。因伤势严重,赵某于当日21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和解释工作。 8月22日8...

湖南汉寿县交警大队门口抬尸堵门续 两名主要违法嫌疑人被警方拘留 道歉称一时冲动

 

  2017年8月21日11时6分,汉寿县株木山街道居民赵某(男,31岁)驾驶湘J38**6未年检未保险的二轮摩托车,途径汉寿大道人民医院新址对面路段时,撞上道路隔离带的花坛而发生自翻事故。因伤势严重,赵某于当日21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和解释工作。

  8月22日8时,赵某友、赵某美等数名死者亲友不顾民警的劝说与警告,强行将尸体摆放在交警大队门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多方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现场民警果断处置,依法将主要违法嫌疑人赵某友、赵某美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区。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赵某友(男,59岁,汉寿县株木山街道人)、赵某美(女,48岁,汉寿县坡头镇人)如实陈述了将尸体违法停放在交警大队门口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友、赵某美因违法停放尸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在拘留所内,赵某友、赵某美告诉小编:“一时冲动将尸体摆放到交警大队门口,不仅是对逝者不尊重,还违反法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真的十分后悔!”


关键词:抬尸堵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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