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天津男子与同伙下套被控敲诈勒索罪 约人喝酒后趁其酒驾追尾并敲诈七万元 被判刑两年五个月

 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北京时间  发布时间:2017-09-05 9:47:01
导读:  男子与同伙预谋后,先约被害人出来喝酒,再趁其驾车离开后故意与其追尾,并以被害人系酒驾相要挟勒索钱财7万余元。该男子落网后,于日前被武清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石某生于1991年,系武清区无业男青年。2014年10月10日晚,石某伙同杨某、...

天津男子与同伙下套被控敲诈勒索罪 约人喝酒后趁其酒驾追尾并敲诈七万元 被判刑两年五个月

 

  男子与同伙预谋后,先约被害人出来喝酒,再趁其驾车离开后故意与其追尾,并以被害人系酒驾相要挟勒索钱财7万余元。该男子落网后,于日前被武清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石某生于1991年,系武清区无业男青年。2014年10月10日晚,石某伙同杨某、冯某、姜某(均已判刑)经预谋后,由姜某出面约被害人崔某吃饭、喝酒、唱歌,石某在歌厅外等候。崔某酒后驾车离开歌厅时,石某通知杨某、冯某,后杨、冯二人驾车尾随崔某至武清区人民医院南门,并故意与崔某追尾,后杨某、冯某等人以崔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威胁,勒索崔某人民币7万余元,并将赃款瓜分。姜某、冯某被抓获后,二人家属退赔崔某人民币4万元,余款崔某放弃索赔。今年1月10日,石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鉴于被告人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关键词:下套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