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台湾炒房名人黄勇义、郭枝芬夫妇8年购买2000套房 逃税逾17亿各获刑4年

 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凤凰资讯  发布时间:2017-09-08 18:44:13
导读: 炒房名人黄勇义(左)与妻子郭枝芬(右) 原标题:八年购买近2000套房台湾“炒房夫妇”逃税20亿遭判刑 台湾炒房名人黄勇义夫妇涉以人头户在大台北地区购买1919间房屋,交易金额达264亿元(新台币,下同)且逃税20亿元,遭检方起诉。台北地院今天认定逃税逾17亿元,判黄姓夫妇各4年徒刑。可上诉。 台...

 炒房名人黄勇义(左)与妻子郭枝芬(右)

  原标题:八年购买近2000套房台湾“炒房夫妇”逃税20亿遭判刑

  台湾炒房名人黄勇义夫妇涉以人头户在大台北地区购买1919间房屋,交易金额达264亿元(新台币,下同)且逃税20亿元,遭检方起诉。台北地院今天认定逃税逾17亿元,判黄姓夫妇各4年徒刑。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于2012年底侦结起诉黄勇义和妻子郭枝芬,台北地院历经4年多审理,今天依共犯“税捐稽征法”的逃漏税捐罪对两人判刑。

  台北地院指出,黄男从2003年间起至2011年止,以台北市士林区葫芦街一处为办公地点,专营买卖、出租不动产,黄男选定及决定不动产的标的及买进、卖出及出租价格;黄妻负责资金调度、帐务记录、缴付银行贷款及报税等。

  黄男夫妇为分散黄男的个人年度所得,以规避综合所得税的累进税率,逃漏综所税,雇用7名员工外,另找人头及51名亲友为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以件计酬给予新台币2万元至3万元,或免费招待旅游。

  台北法院指出,黄男夫妇于2003年至2011年应合并申报缴纳的综所税为逾17亿元。

  北院审酌黄男为EMBA毕业,从事房仲25年,妻子为高中毕业,两人目前每月可支配所得收入约为20万元,本应善尽社会责任诚实纳税,却于8年期间,反复借用51名亲友名义买房,再行出售或出租,接续逃税,扣除两人犯后已补税逾3937万元,仍有逾16亿元未补缴,金额甚巨,犯罪情节重大,恶性匪浅,又否认犯行,判两人各4年徒刑。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