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湖北男子不满同村男子给哥哥戴绿帽子导致哥嫂离婚 一拳将对方打骨折赔偿5万

 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09-11 18:16:35
导读: 楚天都市报9月8日讯同村男子与自家嫂子有染,导致哥嫂离婚。新洲村民王二锤偶遇该名男子,遂发泄不满将其打成轻伤。今日,新洲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鉴于王二锤与伤者已达成和解,且经公开听证无逮捕必要,遂决定对王二锤不予批捕。 今年大年初一上午,新洲某街村民王二锤和哥哥王大锤在村子里拜年,经过陈春家门前时,...

  楚天都市报9月8日讯同村男子与自家嫂子有染,导致哥嫂离婚。新洲村民王二锤偶遇该名男子,遂发泄不满将其打成轻伤。今日,新洲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鉴于王二锤与伤者已达成和解,且经公开听证无逮捕必要,遂决定对王二锤不予批捕。

  今年大年初一上午,新洲某街村民王二锤和哥哥王大锤在村子里拜年,经过陈春家门前时,看到陈春站在那里与人聊天。想起陈春曾趁哥哥王大锤不在家期间与嫂子有染,并直接导致哥嫂离婚,王二锤情绪激动,上前就去骂陈春:“你怎么是这么个东西”。陈春大怒,双方随即发生激烈争吵。王二锤忍不住向陈春脸上打了一拳,双方亲友随即加入“战团”,最终导致陈春左侧颧弓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8月30日,王二锤在家人陪同下主动投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陈春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也称确实和王二锤的嫂子发生过关系。此后,该案被移送至新洲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受案后认为本案系情感纠纷引发的常见案件,王二锤已与陈春达成调解,赔偿了5万元。

  对王二锤是否有批捕的必要,检察院于9月6日组织公安机关、辩护人、被害人召开了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多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到场参加。被害人陈春表示已谅解了王二锤,自己不再追究其责任。其他参会人员也认为,被害人受的是轻伤,双方又达成了和解,建议不予批捕。

  今日,新洲区检察院依法对王二锤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楚天都市报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