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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被告律师当庭撕毁原告证据 借口如厕销毁借条收条原件 法院罚款5万

 10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7-09-15 17:34:42
导读:9月11日,福建博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颖作为被告律师,参与庭审过程中与被告一起撕毁原告提交的证据《借条》和《收条》原件。9月12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对被告王海铭及其代理律师王新颖分别处以50000元罚款。搜狐号鉴闻致电王新颖律师,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法院方面拒绝透露相关细...

9月11日,福建博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颖作为被告律师,参与庭审过程中与被告一起撕毁原告提交的证据《借条》和《收条》原件。9月12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对被告王海铭及其代理律师王新颖分别处以50000元罚款。搜狐号鉴闻致电王新颖律师,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法院方面拒绝透露相关细节。

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 图片来源:网络

9月11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林勋诉被告王海铭、郭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新颖作为被告律师出庭,在庭审期间与被告王海铭一起将原告提供的证据《借条》、《收条》原件销毁。鼓楼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王海铭、王新颖分别罚款50000元,限于2017年9月18日前交纳。

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议函 图片来源:网络

鉴闻得到消息称,“律师借庭审核对原件,将原件留在手边,一休庭借口上厕所,律师和当事人一起离庭,当事人携原件带入厕所销毁,回头要其拿原件,这两人还不承认,后调监控才承认。”针对此细节,鉴闻致电王新颖律师本人,对方拒绝接受采访,法院方面也拒绝透露相关细节。

据法院决定书,王新颖是福建博亘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公开资料,王新颖现为副主任律师,执业时间八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新颖个人介绍 图片来源:网络

在自我介绍中,王新颖称自己,“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文笔流畅,东北人,性格豪爽,为人正直,热情大方,办案认真严谨”,擅长领域为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研究生期间专攻刑法方向)、民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侵权损害、民商合同)等。

王新颖称自己致力于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维权,“我愿意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竭诚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心愿!”

鉴闻致电福州博亘律师事务所,对方表示王新颖确为该所律师,但针对这一事件不能给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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