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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兴便江镇,乡村腐败谁来管?

 7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  发布时间:2018-04-17 10:37:22
导读: 记者/郑荣昌 特约记者/阚树斌 近年来,关于乡村腐败的问题被反复提出,2018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了乡村腐败问题,文件要求各级党、政、司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问题。 常常有人问,乡村腐败为什么会严重?乡村腐败势力为什么会坐大?通过这一案例,读者也许可以找到答案。 村民投诉的腐败问题永兴县便江镇 2...

 记者/郑荣昌 特约记者/阚树斌

  近年来,关于乡村腐败的问题被反复提出,2018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了乡村腐败问题,文件要求各级党、政、司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问题。

  常常有人问,乡村腐败为什么会严重?乡村腐败势力为什么会坐大?通过这一案例,读者也许可以找到答案。

  村民投诉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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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便江镇

  2018年3月,记者收到湖南省永兴县便江镇便江村石头组(以下简称石头组)部分村民和该镇周家村龙山组(以下简称龙山组)部分村民的投诉函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其中石头组村民的投诉函称:“2012年京珠高速建设项目征用集体土地1.03亩所付补偿款3.6018万元、 2014年长鹿集团旅游项目征用集体土地所付鱼塘青苗补偿款13万元、2014年银都大道建设项目征用牛角冲口与银都大道交汇处3亩集体土地所付补偿款(数额不详)、2015年银都大道建设项目征用集体土地所付补偿款49万多元,均不知去向,疑被石头组、便江村个别干部侵吞。”龙山组村民的投诉函称:“2006年沙场租金56.5万元被组长等少数人私分。2009年桃源路(即后来的银都大道)建设项目两次征用集体土地所付补偿款110多万元、2009年桃源路建设项目征用村民黄祥东自留地0.8余亩所付土地和青苗补偿款(数额不详)、2012年银都大道建设项目征用村民王水良叔侄等人宅基地及周边菜地、后岭山绿化地共约3亩所付补偿款(数额不详),均不知去向,疑被龙山组、周家村个别干部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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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田办弃土场的群众举报信

  村民还投诉了便江镇部分领导本身的问题:在过去的三四年中,有人在靠近镇政府的庵子龙办了一个弃土场。该弃土场占地110多亩,包括良田20多亩和种有杉树的林地。生意好时,每天弃土上千车,每车收费80元。村民认为改人士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怀疑有镇干部暗中入股。村民不断向镇、县党政部门投诉,均不被受理,直至2017年12月该弃土场自动停办。

  村民投诉材料去了哪里

  起先,村民向便江镇党政部门投诉。自2016年起,转而向永兴县、郴州市、湖南省党政部门以及永兴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投诉,请求这些部门立案,直接进入村、镇进行查处。然而,直至今天,村民的请求尚未被接受。

  不过,近两年来,永兴县县委书记赵宇同志至少四次在村民的举报信上作出必须查处的批示。但是,他的批件每次都被转到“五位一体办”,再被转到便江镇。村民说,到了便江镇,村民的投诉、赵宇书记的批示、事情的真相便被淹没了。

  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对便江镇部分干部失去信任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前面提到的弃土场问题;还有一个就是,这些干部涉嫌包庇村(组)干部,对于村民的投诉,不进行真实有效的调查。

  石头组村民说,便江镇写给赵宇书记的调查报告或汇报材料中,疑似存在严重不实的成分。譬如村民向赵宇书记反映,2014年长鹿集团旅游项目征用石头组集体土地所付鱼塘青苗补偿款13万元不知去向。赵宇书记作出必须查处的批示。之后,便江镇疑似向赵宇书记做不实汇报称,13万元不属于组集体的青苗补偿款,而是属于承包该鱼塘的石头组组长曹永锋之父曹小生的鱼苗补偿款。可根据2016年4月永兴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与曹小生签订的一份青苗补偿协议显示,项目部支付的确实是青苗补偿款。村民说,青苗补偿款本应属于组集体,却被曹小生领走。且该鱼塘的承包人不是曹小生,而是五里牌镇的张军。

  又如,村民反映,2015年银都大道建设项目征用石头组集体土地所付土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共计49万多元不知去向。赵宇书记作出批示后,便江镇声称该款项早在2012年就由项目部付给了村委会,村委会又转给了组里。可是,村民发现的原始证据——2015年村(组)干部与项目部签订的两份征地协议书——以及村民走访项目部的情况证明,该款项与便江镇汇报的款项不是一回事,该款项是签订协议书之后汇入村委会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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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80多万元补偿款的协议书

  龙山组村民反映:早在2006年,碧塘乡(龙山组当时归该乡管辖)纪委就查出龙山组两大问题,一个是沙场承包费被私分,一个是村财务混乱,还在调查报告中写道:“这个问题涉及金额巨大,已超出乡纪委受理查处范围,建议移交县纪委或司法机关。”

  2017年6月,由于上述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加上村民不断向上级领导投诉,便江镇纪委作出查处表示,并组织村民代表到便江镇核实账目。不曾想,村民代表通过核实账目发现了更多的问题,镇纪委的查处工作随之中断。村民将此情况反映给赵宇书记之后,便江镇又向赵宇书记呈送书面的情况汇报。譬如,村民向赵宇书记反映,2009年桃源路(即后来的银都大道)建设项目两次征用龙山组集体土地所付补偿款187.2万多元,龙山组财务账目只记载65万元,其余120多万元不知去向。情况汇报称,“县里扣除预留50亩征地款75.14万元、宅基地39.165万元,实拨72.9万元,村提留后剩余65万元已分配到户。”然而,村民掌握的征地单位与龙山组签订的协议书等证据显示,180多万元全部付给了村里。按照规定,村里应该全部转给了组里。退一万步说,即便存在所谓县里的扣除或预留,“情况汇报”也应该附上相关证据。

  两村村民不明白便江镇部分干部为什么要包庇村(组),因此村民不得不做出了“不排除他们与村、组之间存在利益交换关系”的联想。

  两村村民还对永兴县党政部门每次都把县委书记的批件转到本身也是被投诉单位的便江镇,而不直接立案、调查、处理表示不理解。

  采访工作疑被敷衍

  2018年3月29日,记者通过邮政快递给永兴县委宣传部寄去一封采访函。鉴于便江镇部分干部已经成为村民的投诉对象,采访函中特别提到“重点希望采访的部门不是便江镇,而是县委和县政府,希望采访到县委书记赵宇同志和主管政法的副书记。”

  4月4日,该部收到采访函的第二天,就由一位曾姓官员发来手机短信:“我们已与县委办衔接沟通,此事他们正在作进一步调查了解,也在与信访人加强沟通。相关工作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材料向您汇报。”

  可是“五个工作日”到期后的4月10日,记者给该官员发短信索要其承诺的书面材料,他用电邮发来2017年形成的仅针对龙山组村民投诉的、落款分别为便江镇党委、便江镇纪委调查组的两份汇报文件。两份汇报文件的内容与上述给县委书记的汇报近似。

  面对这种情况,记者又给该官员发手机短信,大意为:这两份汇报文件既没有回答村民或记者提出的大多数问题,也没有提供不同的证据,仅仅是针对龙山组村民投诉的。希望安排对县委相关领导的采访,采访的问题非常简单,一是县里对便江镇的汇报是否满意?二是司法机关不接受村民的投诉或举报、不予立案的理由是什么?该官员不再理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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