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华社太原8月4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记者4日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文峰[简历]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文峰同志留党察看一... |
新华社太原8月4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记者4日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文峰[简历]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文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按程序办理。
经查,秦文峰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秦文峰资料图
秦文峰,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西省临县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曾任山西省委政法委、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处副处长,山西省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主任,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综治委委员。
2009年3月,任山西省纪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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