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经自主申报、培育指导、择优推荐、验收公示,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命名8个单位为“全省安监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17个单位为“全省安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今年以来,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10... |
近日,经自主申报、培育指导、择优推荐、验收公示,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命名8个单位为“全省安监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17个单位为“全省安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今年以来,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10号)精神和《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豫法政办〔2018〕16号)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在系统内全面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指导工作。各示范点培育对象认真自查、积极申请,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了安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省安全监管局对示范点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突出、示范作用发挥显著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其他评先评优时予以适当加分;对工作停滞不前,不再具有示范作用或违法执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撤销其示范点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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