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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冬洛阳市采暖期供热保障方案将于近日公布实施

 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1-04 22:23:06
导读: 11月1日,洛阳市召开今冬城市集中供热保障方案推进会,《洛阳市2019年至2020年采暖期城市集中供热保障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方案》对供热面积、供热期、相关企业奖罚措施等进行了介绍,正式文件将于近日公布实施。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冬洛阳市热源充足,以确保采暖期连续、稳定...

  11月1日,洛阳市召开今冬城市集中供热保障方案推进会,《洛阳市2019年至2020年采暖期城市集中供热保障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方案》对供热面积、供热期、相关企业奖罚措施等进行了介绍,正式文件将于近日公布实施。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冬洛阳市热源充足,以确保采暖期连续、稳定供热。

  今冬采暖期实际新增供热面积435万平方米

  2019年至2020年采暖期洛阳市城区(不含吉利区)供热面积将达到6708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供热面积4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原定任务400万平方米。今冬供热期从2019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0年3月15日24时,供热时间122天。

  今年,《方案》首次明确供热保障周期为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3月25日。也就是说各热源企业及供热企业应于2019年11月5日前完成供热前全部准备工作,并进入供热保障周期,直至2020年3月25日,其间,如果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在供热期外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

  采暖期前孟津“引热入洛”工程全线贯通 洛阳市热源充足

  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随着“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清零”工作的推进,洛阳市中心城区原有的调峰热源厂停用,全市140余个居民小区涉及热媒置换,热源将从原有的蒸汽热源置换为高温水热源。目前,相关施工任务基本完成。

  该负责人说:“今年虽然没有调峰热源厂,但随着几个‘引热入洛’工程的推进,洛阳市热源有充分的保障。今年,采暖期前孟津‘引热入洛’工程将全线贯通,预计可增加供热负荷1000万平方米。”

  今年8月,瀍涧大道定鼎路到瀍河桥段热力管网工程完工,孟津“引热入洛”和偃师“引热入洛”这两大工程将在这一区域交会,二者将与现有供热管网形成环状循环,互为补充,提升用热保障能力。

  此外,为应对突发情况,《方案》要求本采暖期内热电联产厂应急煤储量不低于15天,以确保采暖期连续、稳定供热。而往年的要求通常是不低于10天。

  奖罚分明,企业服务不达标将直接影响其奖励、补贴

  在服务方面,《方案》要求供热经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转供热小区),对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要达到100%,用户满意率在97.5%以上,居民用户投诉率低于2.5%。相关企业要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到用户报修诉求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置。

  今年《方案》对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制定了明确的奖惩措施,影响供热或服务不达标,将直接影响到相关企业的奖励和补贴。

  以供热企业为例,如果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圆满完成供热保障任务,投诉率低于2.5%,则根据采暖期因居民供热价格倒挂形成的政策性亏损进行奖补。如果投诉率在2.5%至5%之间,则按80%补贴,不再给予奖励;投诉率在5%以上的按60%补贴,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冲洗管网、推迟启动换热站等影响供热的单位,也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奖励金额。

  转供热小区,物业不得恶意调节供热阀门及计量装置

  为保障物业转供小区供热稳定,《方案》要求任何单位不得有恶意调节供热阀门及计量装置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居民投诉集中、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淘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分别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告诫及其他情况的处罚。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伊滨区管委会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供热服务质量,发现居民反映物业服务企业供热质量达不到要求时,督促其及时解决问题。

  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方案》明确要求:往年已供热的小区,无论入住率多少,供热经营企业今年需无条件继续供热;新增分户计量供热小区,要严格按照分户计量要求开展供热;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物业公司管理,预防出现物业公司弃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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