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旧时歌女的身份很低,不像当下的明星艺人地位,未成年的歌女俗称“琵琶仔”。琵琶仔为旧日广东人对妓院里的未成年歌女之称。琵琶仔之俗称可能是因为她在青楼妓寨中的工作是抱着琵琶在酒席间以唱曲娱宾待客而来。琵琶仔是陪酒而不伴寝(俗称“未梳拢”),待成长后方会成为妓女。吴昊引王书奴的《中国娼妓史》描述广东之大寨... |
旧时歌女的身份很低,不像当下的明星艺人地位,未成年的歌女俗称“琵琶仔”。
琵琶仔为旧日广东人对妓院里的未成年歌女之称。琵琶仔之俗称可能是因为她在青楼妓寨中的工作是抱着琵琶在酒席间以唱曲娱宾待客而来。琵琶仔是陪酒而不伴寝(俗称“未梳拢”),待成长后方会成为妓女。
吴昊引王书奴的《中国娼妓史》描述广东之大寨:“(妓女)分两目,曰老举,曰琵琶仔。琵琶仔只是一曲清歌,奉触上寿,老举则两情欢洽可以留髡,故大寨之营业﹒亦分两种,曰酒局,只陪酒的,曰大局,便是荐枕的了......”。
琵琶仔大多是来自贫苦人家的女孩,幼年时被卖入妓寨,由“事头婆”(即妓院持牌人)聘专人教她唱歌弹琴,甚至读书作诗。待事机成熟,找到富家老爷、名门子弟,将琵琶仔的初夜善贾而沽。
得到琵琶仔初夜的嫖客,可以享受10天的特权,10天后客人便要离弃而去。该琵琶仔就敬上一杯离别酒,唱出离别歌:“有情酒,斟落呢只无情杯,饮过此杯未知何时回,四海江湖尽在此杯,临行玉手指下郎腰背,去舍难返,欲舍难回.....”。之后,该琵琶仔更须挂蓝戴孝,象征丈夫已死,这样她才可以在妓寨里当妓女。“琵琶仔”失身以后就变为“老举”之身。
古代至民国初年的歌女和歌妓来源有:
从女奴(包括富贵人家的家奴和没入宫廷为宫奴的犯罪官员妻女)中挑选具色艺者加以训练
官员犯罪,贬为乐户,妻女成为女乐(歌妓、舞妓),后代亦不能脱离乐籍、妓籍
因家贫而卖身为歌妓,清雍正帝废乐户,良家贫女有些会以卖唱为业
唐朝宫廷设有教坊,当中的宜春院专门训练歌唱艺人
因有残疾(如失明)被卖作歌妓
民国时期的歌女有些是因为个人喜好,或希望赚更多金钱以提高生活水平,而以演唱为业
古代的歌妓多是从小受到严格训练,有些继承父母乐籍或妓籍的女孩,童年时就开始被训练弹唱技艺,亦有贫苦人家把女儿卖作婢女或歌妓,由主人安排训练,约于十二、三岁左右就可以表演。杜牧写给歌妓的《赠别》有“娉娉袅袅十三余”一句;白居易《琵琶行》描写的歌妓十三岁就学会弹琵琶表演[24];苏轼初遇王朝云时,王朝云只有十二岁。
古代歌妓一直演唱至嗓音受损或年老色衰才退休。在良贱区隔森严的时代,有着贱民身份的歌妓往往只能作士人的宠婢,有些则可作妾,另有些嫁作商人妻妾。有些已嫁人的歌妓因为夫家家道中落或被抛弃而重操故业。
近代至民初的歌妓、歌女于茶馆、酒楼演唱时,会收到客人的打赏,有些歌女得到客人欢心,会嫁给客人作妻妾,或被包养作情妇,有些嫁给普通人家或穷人的歌女,婚后仍会继续卖唱来帮补家计。嫁给有钱人的歌女,一旦夫家家道中落,或与丈夫婚姻破裂,也会再次出来演唱赚钱养家。民国时期的歌女,有些有固定的演唱场所,与场所东主以分帐或雇佣方式合作。当时艺人地位已开始提高,若得到赏识,可以灌录唱片,成为歌星,有些更进军电影界,成为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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