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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做死刑复核辩护得到最高法院支持

 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3/5/15 20:56:49
导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运输毒品死刑复核阶段被告人肖某某死刑判决不予核准,并将该案发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年前,我所杨宝东律师接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该案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一、案情简介2020年11月19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认定肖某某于2020年2月28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运输毒品死刑复核阶段被告人肖某某死刑判决不予核准,并将该案发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年前,我所杨宝东律师接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该案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

一、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19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认定肖某某于2020年2月28日12时18分,携带毒品乘坐云SS9665号奇瑞越野车途经云南省临沧市羊耿线羊头岩隧道口右侧路段时被查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携带的两个手提纸盒内查获用黑色胶带包裹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17块,共净重9918克,从其携带的一个黑色背包内查获海洛因2袋,共净重694克。

本案基础实施无争议,关键在量刑。临沧中院一审判处肖某某死刑,判决后,肖某某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肖某某的死刑复核。

二、办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指派时,恰逢各地“防疫”政策严控时期。辩护人第一时间展开会见、阅卷等工作。通过梳理研究卷宗材料及与被告人的会见,辩护人发现案件存在可从轻量刑的关键事实,即被告人肖某某可能存在受胁迫被迫参与犯罪。系受他人指示,全程被遥控指挥,具有一定被动性。无证据证实其有获利,认罪态度好。辩护人最终为肖某某提出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予核准的辩护意见,最终得到最高法院支持。

此类案件不同于其它案件辩护,能否刀下留人,找到甚至创造案件关键突破点,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辩护工作。同时,辩护人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不可或缺。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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