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新闻主页 >> 图片大全 >> 正文

图片大全

[茅威涛吧]茅威涛女儿_相见不恨晚的《陆游与唐婉》

 242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1-6 9:19:26

越剧  五女拜寿   奉汤  茅威涛


精彩内容:

我喜欢越剧算起来将近八年,但非越剧迷。我从没亲临现场完整看过茅威涛的演出。我深知,喜欢或不喜欢什么人都是有意义的,按照心理学的说法,或者是移情或者是投射。

在某一时期你需要一个接近想象中的完美形象,以实现自身的满足与人格完整的需要。喜爱某一演员,气场相投很重要,遇到机会自然会火花闪现,这也许便是缘。很遗憾在八年前,我没有喜爱上她。

茅威涛的成就与争议一直相伴,但这些都无法阻挡她成为这一代越剧界领军人物的事实。有人热爱越剧的方式是死守和回顾,有人却一定要不断的改变与向前,而茅威涛属于后者。在她眼里越剧的定位是潮流的,时尚的,先锋的。就算是年轻人看到越剧时,都可以感受到一种意料之外的美感。这种定位在几年前的北京市场不仅缺少共鸣,而且也没有能衬托起她的戏剧理念的剧场。

在我看来,国家大剧院的启用,不仅仅是接住了茅威涛的戏剧理念,同时,也相得益彰的展现了茅威涛的越剧舞台魅力。

每年,北京的舞台上几乎都能看到小百花的身影。茅威涛就是一张夺目的名片,她来就是票房的保证,这或多或少让其他越剧团体感到眼红。2月21日,茅威涛应邀前往首都剧场观看人艺的传统剧目《茶馆》,邀请她的是人艺著名演员濮存昕。在观看结束后,茅威涛在微博上说:《茶馆》的票竟然全部售罄,而《陆游与唐婉》也一样售罄。

《陆游与唐婉》这出戏,经过二十五年的打磨,已堪称经典。很多与我同龄的一批越剧观众,在看过茅威涛饰演的陆游后,不仅爱上了书生意气、无比落寞的陆游,而且也爱上了婉转动听且又柔肠百转的越剧。

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东西都渐渐的成为曾经,这令人不禁惆怅和惘然。多年的舞台演出,也使茅威涛意识到总有花开花落,曲终人散的之时。因此,“封箱”渐渐的开始出现在她的话题中。2012年,茅威涛在国家大剧院最后一次演出了《西厢记》。虽然张生的舞台形象就此告一段落,但是越剧的生命力在她的身上反而更加闪耀,就在一年前,同样的舞台上,新概念越剧《江南好人》又一次让人看到茅威涛对越剧的创新与艺术追求的无止境。

我对新编戏曲通常都持有观望态度,因此错过也并不觉得可惜。也许是无意识层面觉得以后还有机会吧?但经典的《陆游与唐婉》却不能不动心,不仅是因为许久没有观看越剧了,而且听熟悉茅威涛的友人说这次演出也许是其封箱的开始。对茅威涛,除了名声之外,在艺术上,我一点都不了解,传闻说茅威涛的表演绝对精彩,此次一见果真如此。

人的感受其实很主观也很奇怪,比如我对音乐很不敏感,但对戏曲却有着无比的喜爱,尤其是对越剧。开场的音乐缓缓响起,特有的阴柔婉转的腔调便能一下子打到我的心底,静静的感受内心当中犹如初春破冰的小溪般流淌的旋律,千回百转,百转千回。

这部戏的情节设定简洁干净,戏剧冲突十分有张力,因此非常紧凑好看。前半段很容易把人带入紧张的冲突当中,而后半段,陆游与唐婉令人遗憾的感情悲剧使得全剧不断升华,令人不禁唏嘘落泪。一袭蓝衫“浪迹天涯三长载,暮春又入沈园来”的陆游,一副傲然如梅的身躯,却承载世间无以复加的苍凉,道不尽的苦说不出的悲愤积满了胸膛。在熟悉的《衩头凤》中,陆游与唐婉爱情的无奈与舞台的凄美,令观众在感受情殇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夜晚。

人的感情与审美是复杂和深刻的,而《陆游与唐婉》却将两者完美的结合。我第一次完整的观看了茅威涛的表演,深深的被打动,对于越剧女小生的形象我从来都用一个字形容:帅!尽管,这一个字包含不了那满台的潇洒,那神采奕奕的书生气,那爱情中的柔情刻骨,但它的确是公正客观的评价,茅威涛真是帅爆了!近三十岁的我,很难再像八年前那样因喜欢某个人而追随其大江南北观看演出了。今天,我喜欢自己能够静静的观赏台上的风流,沉沉的在心底欣赏她们的这种状态。


相关图片:

茅威涛吧图解_茅威涛吧最新图片大全

↑图:茅威涛吧图解_茅威涛吧最新图片大全

茅威涛吧图解_茅威涛吧最新图片大全

↑图:茅威涛吧图解_茅威涛吧最新图片大全

面对面]越剧女小生茅威涛

↑图:面对面]越剧女小生茅威涛

茅威涛吧图解_茅威涛吧最新图片大全

↑图:茅威涛吧图解_茅威涛吧最新图片大全

茅威涛:哪天不再玉树临风我就不演了(图) 文娱

↑图:茅威涛:哪天不再玉树临风我就不演了(图) 文娱

越剧艺术领军人物茅威涛作客浙江潮文化论坛

↑图:越剧艺术领军人物茅威涛作客浙江潮文化论坛

茅威涛:让甬城戏迷检阅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图:茅威涛:让甬城戏迷检阅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企业推荐 | 推荐电商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