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请按照 “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
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
请按照 “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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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专 利 申 请 | 申请号 | ① 案件编号 | |
发明创造名称 | |||
复审请求人 | |||
③ 请求内容: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1款或第2款的规定,针对 年 月 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 通知书(发文序号 ),请求恢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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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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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附件清单 | |||
⑥ 复审请求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 ⑦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一、 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两份。
二、 本表第①栏应当填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案件编号。
三、 本表第②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四、 本表第③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五、本表第④栏,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该栏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A4纸作为附页续写。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六、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复审请求人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复审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复审请求人的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通过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如通过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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