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宅基地买卖
0我家在2006年的时候把房子给卖了·当时签的转让合同,钱是一次性付清。但是当时对方没给完,到2012年的时候村里已经开始拆迁了,对方把钱给送过来了,当时口头协商过,就把钱给收了。到2014年10月的时候房子要拆迁了,对方不承认当时的协议。宅基地上登记的还是我的名字。但是对方有2006年签的合同,住我家里不出来。
村子让我们协商,现在协商不下来。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这个还算是我的房子吗?我应该怎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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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1992 提问时间:2014-12-05 15: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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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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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12-13 11:20:18
宅基地的买卖是集团成员之间的转让,如果转让给集体外的人,是无效的,合同也就不成立,建议带着资料咨询当地律师。
律师积分:819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