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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公告中非住宅有地址、面积,属征收范围,房产证没有,可获拆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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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土地拆迁公告中,指定的非住宅门牌号、面积,属国有土地征收范围,但它没有房产证,这是怎么回事?是否可属于店面房赔偿?一方说没房产证的店面只能赔些临时过渡费,不能按有房产证的商业房补偿。一方说拆迁公告写得很明确是国有土地征收范围,面积、地址写得很详细,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当初建造时有有效文件在,公告明确写明若没有房产证可凭房产有效凭证积文件就可。请问专业人士这样的商业用房是不是合法建筑还是违章建筑?当违章建筑拆除是否违规?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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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3577 提问时间:2015-03-27 2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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