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楼层认定问题
0开发商于2004年9月了25日拆除了属于我本人的46平米商铺,约定还建的楼房位置为金地广场商业用房二楼,一侧靠东岳路,另一侧靠朝阳路方向,18个月内交房并在3个月内办好两证,如违约按商铺市场价额的10%按月支付违约金,然而开发商2006年的4月才开工,2008年5月30日才竣工验收备案,显然交房违约且至今既没交房也没办证,只是每个月给付着较低的租金,该项目初期规划为四层商业,地下两层停车场,并制作有精美沙盘模型供买房人咨询,其中一层商业是半地上半地下形式,露出室外地面2.2米,设计有踏步下到一层商场,2007年时开发商将该层露出地面的进行室外地面抬高封闭,仅20余米露出地面,并将房产证办为地下一层车库,地上增加一层商业,整体仍是四层商业,特别说明的是,现地下一层的竣工平面图上清楚注明为家具商场,层高为5米和地上楼层层高一致,且电动扶梯和消防疏散楼梯也和地上商业楼层一致,地下二,三层为车库,地上四层为商业,开发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表里也清楚写明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为商业,地下二层和三层为车路,请问法律专家,我应还建的楼层是房管局登记的正一层呢还是正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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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2833 提问时间:2015-05-08 18: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