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利息
0您好我们在2009年底苏州巿吴中区政府拆迁时交给了政府31万元拿房子的钱,今年3月份我们拿好房子到8月份结算利息时算一年定期利息,这31放在政府5年怎么不能算5年的定期利息。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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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Q13706203959 提问时间:2015-08-23 13: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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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8-24 9:36:44
当时是如何约定的呢?如果有约定,按其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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