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政府部门不做为
0您好:我是苏州市吴中区郭巷镇的居民,吴中区政府在2009年把我们村拆迁,当时说二年后拿房子。在2013年政府还没造房子就出台了国家回购拆迁安置房的文件(后来在2015年拿房子时知道),我们拆迁户都没有接到通知政府也没有公试。请问政府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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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Q13706203959 提问时间:2015-08-23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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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8-24 9:38:30
当然不合理,如果政府违约,可以要求给予合理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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