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
0您好律师,我这是关于动迁问题,我家在辽宁省一个县城商业中心,我家住二楼,整体楼房是五层,是86年上楼的,97年精装修开过6年饭店,当时办理了工商手续,后来不开注销了,证件都送回工商。我家房子是政府家属楼卖给个人的,因为头几年此楼是整体大房照,都没有个人房照,后来县政府给开据结书,产权归个人所有,有的办理了房照,我家对门二楼办理的还是商业房照,但是我家一直没有办理房照,据结书写的大概意思就是房子归个人所有,如有什么问题由县政府证实房屋归属权,造成经济损失由政府承担一切责任,我家周边楼房的二楼现在都是商业房照,一二楼连体出售那种商业房。我家二楼前面还接一个上楼楼梯,我家房子没有公摊面积,据结书上的面积是使用面积,有阳台没算进使用面积,政府自己盖的楼房是五减一免,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据结书上面积是126平,不算四个阳台面积20平。现在的房子公摊面积都很多而且盖完是带电梯的高层,我家是没有公摊的,都是使用面积,这个我应该怎么算?县政府有文件,经商超过5年的按照商业房对待,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家这样的房子算住宅,还是商业房,还是在住宅和商业之间给补偿。假如我想原地点回迁还要二楼是否可以?(开发商盖完规划是1_3楼是商业房,我家是临道第二家南面无遮挡,盖完后现在的第一家是原来我家的位置,第二户有商场遮挡了,假如我要原地点是给我第一户还是按顺序给第二户,我家以前南面有后接的楼梯,可以前后上楼,这个能多给补偿吗?)假如我要回迁住宅楼比例应该怎么算?现在我家隔壁楼商业1_2楼成交价是1.5万和1.8万不同,此楼盖完1-3楼是1.98万,住在是4500元一平米。假如我要货币补偿应该怎么算?还有我家老楼没有公摊,我家有南面楼梯,这算是我谈条件的本钱吗?麻烦律师您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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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天放 提问时间:2015-10-13 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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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0-14 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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