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征地补偿及建房
0律师,您好!我(女)是深汕合作区其中一个村的村民,结婚后在深圳上班,结婚证在女方民证局办领的,生小孩及小孩户口也在本村及小孩在村里读书,但村干部以我是外嫁女为由不给征地补偿,不分田地给我,建房也要以父亲名义才给,请问村干部的做法合法吗?应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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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my 提问时间:2015-10-23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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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0-23 14:52:57
村干部的作法不合法。如果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获得应得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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