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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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横树岗村干部强占民房欺压百姓
作者:被欺压的农民5 浏览:103 回复:0
发表时间:2011-04-09 14:16
浙江省青田县海溪乡横树岗村以村长朱国松为首的村干部横行霸市、鱼肉百姓打着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名义,欺骗强行拆除农民住房,并强迫占用民房;为了谋取私利以村里引进新型茶油树为百姓谋取福利为由,强迫要求全村农民山上的耕地种植茶油树;以及不以实际情况为依据,而是根据村民个人与村干部私人关系的好坏或收取好处来牺牲全村村民的利益为部分人谋取暴利;贪污挪用占用公款等贪污腐败欺善怕恶行为数不胜数。
首先,强占霸征民房。横树岗村村民朱成新在新村规划里有40多平的旧房一间,还有牛栏、三家人共同拥有的客堂等加在一起总共有80多平米。朱成新的旧房地理位置处于房屋所在排的排头第一间,新村规划所分新房地基也理应属于该排头第一、二间,然而村长朱国松等村干部看朱成新老实家里又没能力好欺负;起初,旧房、牛栏等没拆除之前欺骗朱成新说第一二间新房地基给他,然等牛栏拆除后(现在那40多平的旧房子还未被拆除)则村长朱国松等干部承诺给朱成新5000元钱作为补偿将其新房规划至第三四间,由于有了前次被欺骗的经历,朱成新要求先支付5000元,再同意旧房拆除。但朱国松等村干部就不同意,就想用欺骗手段这样拆除旧房,于是朱成新不同意。然找海溪乡乡政府处理那些有关负责的领导不予以理会朱成新,他们帮忙村里打马虎眼,负责新房审批的乡政府领导陈某往书记陈某某身上推,书记陈某某又往负责审批的陈某和乡长朱某某身上推,跟老百姓打太极不予理会老百姓的合理合法权益。且新房审批领导陈某已将旧房门前的地基审批给本村村民朱松民盖新房,直接将朱成新的旧房大门堵死,不留法律规定的门路,且朱松民的新房二楼的阳台还要建到朱成新旧房的屋顶上。请问这样的审批合法吗?你作为乡政府负责审批的陈某是如何能做出这样明显不合法的审批的?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这不是知法犯法吗?建设新农村是好事,我们老百姓理应支持,但你们村干部和乡政府领导也不能这样霸占欺压我们老百姓啊!在此,我恳请浙江省丽水市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以及青田县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为我们说话,维护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合法权益!
最后,村干部贪污公款,办事不公正。村里建水泥路村口那段还能凑合,但从横树岗到乌隆的这段水泥路那质量跟以前的泥土路根本没什么区别,这里被贪污的公款就很多了。且这次新村规划国家补贴有70几万,照他们这么规划下去最起码有十几万公款落入这些村干部腰包,村长朱国松他们自己公开说是有六,七个人合伙的。当然,其它的贪污事件还有很多就不一一说了,我说的是否属实希望新闻媒体来给予采访曝光;市县有关部门来进行鉴定查处!办事不公正有很多,在此就例举两件事情村里有上报贫苦户申请国家补助的,这关系最底层人民根本的生活保障的民生问题,理应实事求是来办,但是村长朱国松等村干部则根据村民跟自己的私人关系好坏来进行申报,导致很多根本不满足条件的却拿到国家贫困补助,而那些确实需要的则拿不到贫困补助。另外,横树岗村副村长朱爱平旧房拆了重建原本旧房也就40多平米,而被申报上去的数字却是208平米,请问村长朱国松等村干部和海溪乡乡政府负责审批的陈某和相关工作人员是怎么工作的?是如何将40多平米扩大成208平米的?难道这是不小心申报错了吗?请问这样的村干部办事公正吗?是在为老百姓办事实吗?这样的村干部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吗?
现在希望这篇文章能得到网友、新闻媒体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关注,希望媒体朋友们能主持公道将这些欺压农民,贪污腐败的黑暗事件给予曝光。相关政府部门来清除这些社会的蛀虫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服务”。在此,我再次恳请浙江省丽水市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以及青田县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为我们农民说实话办事实,维护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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