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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纠纷
0本人与女儿94年8月与父亲三人被动迁安置在一间23.75 平米的房子,当时动迁政策为人均5 平米,独生子女10 平米。我父亲不仅独吞了我们母女所有的动迁奖励等约1万多元款项,还一直独自霸占着该房屋,不让我们母女入住。2000年又以想再婚为由找法律援助部门说只肯出2万元让我迁出户口。在被逼无奈之下(因他三天两头跑到我单位造谣诽谤我)当时签署了份协议。今年9月我父亲在我大姐的怂恿下将该房以240万元售出。请问:1、我当时被迫无奈签署的不平等协议现可否追溯。2、我女儿目前23岁,当初对该房拥有一半的份额,目前能否要回本该属于她个人的份额,毕竟这是她人生第一次享有国家给予的权益竟被无情的剥夺了。综上所述,请问专业律师:目前我可以用什么方法可争取到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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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7299 提问时间:2016-10-18 17: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