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案例: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以为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性质差不多,出了事故都逃不了一个“医”字,加之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要比工伤保险低些,为了避免多用公司资金,便只为我办理了医疗保险。2012年2月3日,我在上班时,因地滑而摔伤,不仅花去一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直到我前往社会保险部门请求给予工伤... |
案例: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以为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性质差不多,出了事故都逃不了一个“医”字,加之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要比工伤保险低些,为了避免多用公司资金,便只为我办理了医疗保险。2012年2月3日,我在上班时,因地滑而摔伤,不仅花去一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直到我前往社会保险部门请求给予工伤待遇时,才知道公司并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找谁担责?
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指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死亡,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后者则是指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公司为省钱而以医疗保险包含工伤保险显然是错误的,也必须对你的工伤承担后果。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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