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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网律师详解:离婚时何种情况子女随母方生活

 3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5-23 9:50:52
导读: 夫妻陌路,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夫妻二人都有权利去争取的。作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母亲,更多的希望将孩子抚养成人。律法网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向我们介绍离婚时子女跟随母方生活的情形。  夫妻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况分两类:子女两周岁以下;子女两周岁以上但未成年母方具备一定的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夫妻陌路,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夫妻二人都有权利去争取的。作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母亲,更多的希望将孩子抚养成人。律法网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向我们介绍离婚时子女跟随母方生活的情形。

  夫妻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况分两类:子女两周岁以下;子女两周岁以上但未成年母方具备一定的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 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①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 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⑤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⑥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那么母方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律法网婚姻家庭律师霍立英根据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以及多年的庭战经验向广大面临离婚问题的母亲提出四点建议:

  1、母方优越于男方的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可以从一方的思想品质着手,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母方父母优于男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学龄前儿童多由一方的父母带。孩子以往与一方父母的亲近,且长期带孩子的一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会成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优势。

  3、母方能提供的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双方离婚,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就会更大。

  4、孩子偏向于跟随母方的意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律法网婚姻家庭专业律师提醒当发生离婚纠纷的时候,作为弱势方的母亲更应积极地寻找解决方式,找专业律师支招,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争取属于自己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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