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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考前被查出有过吸毒史,被告知不能考驾照

 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众悦学车网  发布时间:2015-07-16 11:22:44
导读:1月4日重庆记者得知,渝北区某所驾校学员唐先生,在临近驾考的时候被驾校通知曾吸毒无法考取驾照。经重庆巴南区运管所的协调,除了违约金的费用,其他费用都退还给了唐先生。临考前被查出有过吸毒史不能考驾照 唐先生一直在外地上班,去年五月辞职回到老家重庆渝北区空港,想考个驾照再找工作,就在老家附近的一所驾校报...

1月4日重庆记者得知,渝北区某所驾校学员唐先生,在临近驾考的时候被驾校通知曾吸毒无法考取驾照。经重庆巴南区运管所的协调,除了违约金的费用,其他费用都退还给了唐先生。

临考前被查出有过吸毒史不能考驾照

  唐先生一直在外地上班,去年五月辞职回到老家重庆渝北区空港,想考个驾照再找工作,就在老家附近的一所驾校报了名,交了4200元学费。驾校当时说:除了没考过要交补考费之外,其他费用全部包括。

  不久唐先生就打满了理论学习卡,就可以参加理论考试了。2013年9月3日,因为校方通过警方查询得知,唐先生曾因吸食毒品强制戒毒,2012年底解除强制戒毒。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校方打电话给唐先生告知他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唐先生查询核对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后,于是就跟驾校协商退费。校方与唐先生签订的合同未上车培训者,因特殊情况终止合同,扣除已发生费用之后,另外再付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驾校认为这次责任都是在唐先生那一方,所以应当扣除费用和违约金为3000元左右;可是唐先生觉得,没有参加任何考试和产生任何费用,只是打卡学习了理论知识,应该只承担840元违约金就够了。

  由于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便向重庆巴南区运管所反映;重庆巴南区运管所调查后,认为驾校在招收学员时,不仔细调查询问清楚这是驾校的责任,而唐先生自己不主动跟驾校说明曾经有过吸毒史,所以唐先生也是有责任。

  重庆巴南区运管所调解后,最终,唐先生按照协议约定承担了20%的违约金。

  哪些人不能考取驾驶证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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