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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赠与公证的条件 是否能够撤销

 1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7-17 14:12:24
导读:核心提示:赠与公证后可撤销吗?根据《合同法》法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是不可以随意撤销赠与的。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

核心提示:赠与公证后可撤销吗?根据《合同法》法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是不可以随意撤销赠与的。

撤销赠与公证的条件  是否能够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


  (1)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禁止,即赠与人在这些赠与合同中没有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即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财产或赠与凭证没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须办理有关的登记等手续办理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钱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的影响。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目的相悖,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撤销赠与的条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关键词: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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