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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护理费如何计算

 2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好搜  发布时间:2015-07-18 22:49:58
导读: 单位应该支付你护理费。 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一般停工留薪的治疗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如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已经住院四年了,应该申请做伤残鉴定。住院治疗期间的伙...

 单位应该支付你护理费。

  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一般停工留薪的治疗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如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已经住院四年了,应该申请做伤残鉴定。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按照单位出公差伙食补贴的70%。护理费得有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由护工护理的出具护理费发票就行,如果由家属护理的出具家属的工资证明,如果以上两项都没有则护理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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