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如果用人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又以编制问题将你辞退,其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调解,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要求用人单位辞退无效或者给予你必要的赔偿。员工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培训费和违约金?
您好! 我是一名2008届本科毕业生,现在在一家公司就职,因个人原因想提出离职申请,目前仍在使用期内,请问如果我试用期离职,还需交违约金吗?(公司在我们刚来时签订了所谓的专项培训协议,约定违约金为7500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似乎没有说试用期离职/违约不需要支付,但是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有说明---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请问到底以哪个为依据? 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忙,谢谢
试用期满,我想辞职,可公司却不发给我试用期工资
我在一家私企干了一个月,这个月是试用期,工资规定为800+提成/月,由于我不适应这份工作,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我提出了辞职,可是公司却以“我开始答应是长期干,可是只干了一个月”为由,据发我试用期间工资,我们一直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任何纸上证据,想请律师帮忙,这家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法律规定应该怎样,我应该怎么做呢?
试用期内提出走人要不要赔偿公司为我的培训费?
我是应届生,跟一家外包公司签了试用期的劳工合同和培训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说,通过试用期考核后要为他们公司服务三年 ,现在的试用期为3个月。要是通不过考核的话愿意服从他们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或者不愿意服从的话也要赔偿公司为我花的培训费。我想问一 下,这条培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我现在还在培训期,(培训期是包括在试用期3个月内的)。我要是现在提出离职,要填他们的离职表格吗? 他们说要是按照公司的规矩我离职的话会涉及到赔款条约。我是不是在试用期...
发布者:李先生 2011-06-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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