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案列:我姐和姐夫同居十多年了,生有一子,是大家公认的夫妻,但是他们没有办结婚证.他们的房子和存折用的都是男方的名字.男方曾经历过两次婚姻,孩子都判给了女方,前段时间我姐他们在男方的老家落了户,但我姐的名字和地址都是假的,我想问一下,如果万一男方出了意外,我姐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户口本能证明他们的父子关... |
案列:我姐和姐夫同居十多年了,生有一子,是大家公认的夫妻,但是他们没有办结婚证.他们的房子和存折用的都是男方的名字.男方曾经历过两次婚姻,孩子都判给了女方,前段时间我姐他们在男方的老家落了户,但我姐的名字和地址都是假的,我想问一下,如果万一男方出了意外,我姐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户口本能证明他们的父子关系吗?男方和他前妻的孩子还有继承权吗?他还有一位老母亲,还有哥哥,在法律在到底谁最有继承权呢?
解答: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时,才允许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只要能证明孩子是他们生的,孩子就享有继承权,94年以后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建议你姐姐和你姐夫去补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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