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案例】 小柳是一燃气厂燃气炉技术开发部的工作人员,他参加了该厂燃气炉新工艺的开发研究工作。参加这项工作后,厂方拿来一份打印好的竞业限制协议,让小柳签字。协议规定,参加工艺研究的技术人员,退休前不得离厂,退休后离厂,不得从事相关研制行业。这个协议对参加研究技术人员的限制,是不是过头了。【分析】 竞业... |
【案例】
小柳是一燃气厂燃气炉技术开发部的工作人员,他参加了该厂燃气炉新工艺的开发研究工作。参加这项工作后,厂方拿来一份打印好的竞业限制协议,让小柳签字。协议规定,参加工艺研究的技术人员,退休前不得离厂,退休后离厂,不得从事相关研制行业。这个协议对参加研究技术人员的限制,是不是过头了。
【分析】
竞业是指有竞争关系的行业,竞业限制是对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业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作出了关于保密和竞业限制的规定。但限制不是“不受限制”的。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不是终生限制,小柳单位的协议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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