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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被宣告死亡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人没有死亡怎么处理

 19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7-24 15:47:49
导读:公民被宣告死亡后,也许在事实上他还活着,但是在他原来生活的范围内,在法律上他已经死亡,主要产生以下两个法律后果:(1)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配偶可以再婚,而不算重婚,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2)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发生继承。特别需...

公民被宣告死亡后,也许在事实上他还活着,但是在他原来生活的范围内,在法律上他已经死亡,主要产生以下两个法律后果:

(1)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配偶可以再婚,而不算重婚,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2)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发生继承。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中的特殊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被宣告死亡,并非是真实的死亡,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被撤消后,主要产生以下三项法律后果:

(1)关于婚姻关系的处理。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的规定,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消,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关于收养关系的处理。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8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消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3)关于财产关系的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的规定: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如果原物已经合法移转给他人的,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0条的规定:"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利害关系人恶意使得他人被宣告死亡,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9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孽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关键词: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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