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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侦查的理解及侦查权的行使

 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好搜问答  发布时间:2015-07-28 18:31:54
导读:一、侦查的理解 (一)只有法定的侦查机关才有侦查权 (二)侦查的客体是刑事案件 (三)侦查活动的内容 (四)侦查的目的具有多层次性 (五)侦查是一种法定的行为活动二、侦查权的行使 在我国,侦查权只能由依法具有侦查权的机关即法定侦查机关行使,法定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一、侦查的理解
 (一)只有法定的侦查机关才有侦查权
 (二)侦查的客体是刑事案件
 (三)侦查活动的内容
 (四)侦查的目的具有多层次性
 (五)侦查是一种法定的行为活动
二、侦查权的行使
  在我国,侦查权只能由依法具有侦查权的机关即法定侦查机关行使,法定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依法不具有侦查权的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被禁止行使侦查权。
  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有明确的分工。公安机关是最主要的侦查机关,承担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条还就人民检察院依法负责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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