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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加大对醉酒驾驶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效果明显

 3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15-08-07 12:46:52
导读:备受国民和舆论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了...

备受国民和舆论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这两个新法的正式施行,对醉驾行为起到了相应的震慑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在醉驾入罪处刑短短的四个月的时间内,不仅醉驾和因为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大幅下降,而且饮酒后驾车的人数也在急剧的减少。醉驾入罪处刑不仅产生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其预防和教育等社会效应正在不断显现。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醉驾案件的处理时应当很好地注意刑事政策与法律的相关问题。

宪法加大对醉酒驾驶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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