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该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主债务关系,当事人可以设定担保合同确保债权实现。虽然劳动关系也是民事关系的一种,但劳动关... |
根据《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该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主债务关系,当事人可以设定担保合同确保债权实现。虽然劳动关系也是民事关系的一种,但劳动关系与民事经济关系相比,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并不是完全平等的,企业对招聘的劳动者有一定的支配、管理权力,双方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因此,劳动关系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设立担保的法定条件。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张某受雇于该企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很多情况下企业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如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得力等。职工违法违纪,企业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企业规章制度、内部纪律规则的修订、完善。
播放数:609
播放数:542
播放数: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