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同案情,各方过错情况也不同,最后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情况也不一样。总结以往发生的存款消失案件,归了下几种情况:1、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把客户正常的存款转移甚至提取。这纯粹是银行内部问题,只要存单、银行卡、U盾正常持有在储户手中,储户不存在任何过错,银行内部怎么追究责任都与储户无关。对储户,银行应... |
不同案情,各方过错情况也不同,最后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情况也不一样。总结以往发生的存款消失案件,归了下几种情况:
这纯粹是银行内部问题,只要存单、银行卡、U盾正常持有在储户手中,储户不存在任何过错,银行内部怎么追究责任都与储户无关。对储户,银行应负责赔偿并兑现存单。
但是,银行毕竟是有管控措施的,单个的工作人员,很难在储户没有配合的情况下,纯自己操作取走储户的存款。除非是多名工作人员参与、勾结。
比如有在办理业务时,诱骗储户多次输入密码,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将存款转出的。
比如在不需要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忽悠着办了U盾,可自己拿到的U盾却是假的,导致存款被转走。
此类案件,从银行管理和账目上看,相关存款是通过客户操作的密码或U盾的情况下转走的。从银行系统的角度讲,默认为是储户的行为。银行通常会以此为由,认定是储户的过错,不同意担责。
这种情况,律师认为:如果确实能查实证明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储户对业务不熟悉等弱点,划转了储户的存款。虽然可能储户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过错,但问题主要还是出现在银行聘用的工作人员身上,因此,银行对客户的损失还是应该承担责任的。至于是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可视具体案情而定。
由于银行卡丢失、被复制、网银密码泄露等原因,可能导致银行工作人员以外的犯罪分子,利用上述资料信息,窃取储户存款。
如果是储户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原则上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如果银行的安全系统或操作也有漏洞或不完善的地方,也可能因此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以上三种情况,基本上前期储户的存款正常存到了银行,只在存到银行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了问题。还有些情况,储户以为钱存到了银行,但实际上却没有。
比如有犯罪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向企业或个人揽储,上门开户,伪造银行存单、公章、协议。
如果犯罪分子与银行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相关手续完全是伪造的,银行也不存在任何过错,那么显然银行是不承担责任的。
但是完全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纯粹靠伪造资料,想骗取储户的信任,显然是件很难的事情。因此这类情况其实并不多见,很多案件还是和银行有关联的。
有些案件,虽然存款没真存到银行账上,但是与储户接触的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甚至拿到的存单也非伪造,就是银行在使用的存单。
有的虽然拿到的是假存单,但是办理业务的人或者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在银行办公区域出现的人,有银行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被储户误认为是银行工作人员。
但实际上,相关存款并未未存入银行,有些被办理了其他理财产品,有些直接被骗走。
这类情况,以律师的观点来看,如果存单是真的,显然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即使存单是假的,款项也没有到银行账户,但如果有银行工作人员参与、发生在银行工作区域,储户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对方代表银行,银行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防范存款风险?
简单说:办理储蓄业务,还是应该坚持到银行工作场所办理,并认真留意办理手续,对需要签字的文件要核实内容后再签,对存单等应认真鉴别,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关注存款情况变化,比如开通短信提醒业务等。
此外,律师认为对贴息存款等高息揽储行为要特别注意!前面提到的巨额存款消失案件,大多都与贴息存款等高息揽储行为有关。
所谓贴息存款,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在现有的利率之外,额外给储户承诺更多的利息。贴息的钱往往也不是银行出,相关存款一般会指定贷给某家企业,这部分贴息以及相关人员的回扣、好处费,往往由贷款企业来出。
因为有特别的利益在里面,在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相关中介人员、企业之间很容易就形成一个利益链条。因为存在共同的、巨大的利益,很可能相关工作人员就会突破本应有的管理规范、违规操作,很多事情发展到后来,就变得不控制。
相关的银行工作人员如果知道企业是骗贷,恐怕也不会真去配合,可能这些人一开始伪造资料、违规操作只是为了企业顺利拿到贷款,并相信到时侯贷款归还,一切违规操作就可以掩盖了。
如果企业正常还贷,储户的存款也能正常兑现,那些问题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但是,一旦企业因经营等原因无法还贷导致无法兑现存款,问题就暴露了!
但从储户的角度讲,银行工作人员会不会违规操作,是完全无法判断和控制的。甚至我们前面说的犯罪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揽储,也往往是打着贴息或高息的幌子来吸引储户。
其实,以目前发生存款纠纷的案件来,储户正常去银行办理的存款,发生问题是少见的。发生问题的常见于通过特殊途径找来贴息存款等高息揽储行为。所以,如果碰到此类业务,一定要注意每一道程序,认真核实、特别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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