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未领取结婚证但已经同居生活,彩礼是否返还?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1、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2、未领取结婚证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呢?如果严格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那么,即使双方已经同居,仍然... |
未领取结婚证但已经同居生活,彩礼是否返还?
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
1、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
2、未领取结婚证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那么,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呢?
如果严格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那么,即使双方已经同居,仍然属于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形,那么彩礼就应当返还。这样,对于女方来说可能有点不公平。
根据2011年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内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进一步进行了解释,即此种情形指的是未办理结婚手续也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的话,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彩礼的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应当返还彩礼或者返还彩礼的金额,同居生活引纠纷分手彩礼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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